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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X20187-6746 上传时间 2018-7-23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7-23 浏览次数: 25 字号:[ ]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菏政办发〔2018〕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9号),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促进我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菏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着力发展我市粮油、果蔬、畜禽、林木、纺织五大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行业,提品质、增效益、强产业,以龙头企业集群集聚为重点,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有效整合、高效利用。加强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公共服务,做强优势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开发和引进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培树优质品牌、地标品牌,打造知名品牌。
  坚持绿色加工、持续发展。坚持绿色生态理念,实施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可追溯体系,生产开发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各类食品及加工品,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利益共享、融合发展。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加工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集聚,加强产加销各环节有效链接,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方共赢、互动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19年,我市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3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1200家,其中食品加工业达到1000亿元、纺织服装达到1130亿元、林木加工达到1170亿元,形成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龙头企业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形成一大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比例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二、重点工作
  (四)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支持华瑞集团建设以粮油加工和深加工为重点的现代粮食产业园,牡丹区建设以尧舜牡丹、盛华牡丹为中心的牡丹加工园区,曹县建设以巨鑫源为中心的食品加工园区和庄寨镇为中心的木材加工园区,定陶区建设以陈集镇为中心的山药生产加工园区,成武县建设以临港工业园为中心的大蒜生产加工物流园区和白浮图镇为中心的芸豆生产加工园区,单县建设以华英禽业为中心的肉鸭加工园区,巨野县建设以源泉食品为中心的肉鸭加工园区,郓城县建设以神舟食品、华宝食品为中心的食品加工园区,鄄城县建设以彭楼镇为中心的中药材生产加工园区,东明县建设以码头镇为中心的食品加工园区。支持各县区在科学规划、准确定位的基础上,以特色农副产品资源为依托,以产业链为纽带,加快培育区域特色鲜明、上下游产业互联、专业分工明晰、集群效应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引导龙头企业向现代农业园区集中,由单个龙头企业带动向龙头企业集群带动转变,发挥集群集聚效应,改变龙头企业单兵作战、竞争力弱的局面,培育区域整体优势,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效益。形成总体布局合理、区域特色突出、优势企业聚集、产加销有机衔接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体系。
   (五)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为依托,加强储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初加工设施装备建设,推进粮油加工减损增效,加强果蔬、畜禽等农产品产后处理。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华瑞食品、五得利面粉、利生面业等面粉加工企业生产高端专用粉。提升主食加工水平,推动粮食产业升级,加快主食品工业化生产和社会化供应。培育壮大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支持源泉食品等畜禽加工企业新上熟食生产线,向下游产品延伸。支持天久生物、晨农食品、天鸿果蔬等开发高端健康食品,搞好山药、大蒜等加工产品的研发。围绕优质、绿色和功能性产品生产,打造一批科技水平高、加工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品牌企业。
  (六)引导企业建设优质原料基地。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巨鑫源食品建设芦笋原料基地,华瑞集团建设优质小麦基地,益康源食品建设富硒小麦基地,神舟食品、华英禽业建设肉鸭养殖基地,天鸿果蔬建设优质大蒜基地,鲁花花生油、沙土瓜子建设优质花生基地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粮食生产基地、原料林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等财政支持项目。
  (七)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县区在规划、布局和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时,要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合理引导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将原料基地、生产环节、用工人员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借助扶贫政策推动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实现农副产品加工业与扶贫工作相互促进。
  三、推进多种业态发展
  (八)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采取“农户+基地+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设施装备等入股合作社和企业,分享加工流通环节增值收益。支持企业打造全产业链条,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确保农户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兴办小微企业和加工作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加快农业一二三产业的融合。
  (九)加快“互联网+农副产品加工业”步伐。把“互联网+”作为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助推器。深入研究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家居家具等产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的方案和措施,结合“淘宝特色中国·菏泽馆”、“壹邦壹品”等电商交易平台,打通我市农副产品从田间地头到大中城市的快捷通道,让农副产品加工业搭上电商的“快车”、插上电商的“翅膀”。
  (十)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督促指导县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以龙头企业集群集聚为重点,引导贮藏包装、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配套产业向园区聚集,延伸产业链条。鼓励园区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通过推广“园区+科技”、“园区+旅游”、“园区+流通”等模式,在园区内加快植入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园区功能。在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发展智慧农业,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产业链条各类资源,实现农业高产高质高效生产,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十一)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把增加绿色优质农副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农副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结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鼓励和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申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引导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明确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技术改造,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可按法律法规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办法。对企业带动的生产及初加工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贴。
  (十三)鼓励企业档次提升。鼓励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树品牌、创名牌,提高品牌产品覆盖率。支持企业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并给予奖励。对申请“菜篮子”产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要优先安排生产扶持资金。对企业参加国家、省和市组织的国内外展会,给予摊位费补助。加大品牌打假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品牌侵权行为。
  (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着力培养和宣传一批视野宽、理念新、水平高、责任感强的企业家,强化领军效应;加强新型农民培训,促进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之间的紧密联结;鼓励大学生、企业职工和农村青年参加创业培训,积极为大众创业提供平台。
  五、完善政策措施
  (十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县区要逐步增加扶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资金投入,每年安排农副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发展。筛选有一定影响和比较优势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在基地建设、技术改造、品牌创建、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着力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支持企业引进省内外、国(境)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加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十六)强化企业金融服务。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投放额度,不断加大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扩大扶持范围。支持涉农类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积极引导其他担保公司开展涉农服务项目。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企业健全融资贷款手续,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十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国家、省、市从财政扶持方面、出口贸易方面、金融支持方面、科技创新方面等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逐文逐条逐企业抓好落实。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要适当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加强对企业的土地流转服务,支持企业建设示范基地。对于企业合理用地需求,特别是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投资项目用地,要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用电要实行费用优惠,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出台并执行农业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设备检测费、产品检测费等减半征收。
  六、加强组织保障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工作机制,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及工作人员。要建立农副产品加工业工作考评及督查机制,把推进农副产品加工业工作作为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九)加强指导服务。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各种收费项目和检查评比活动,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重点打造一批农副产品加工典型企业和园区,组织观摩交流活动,搞好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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