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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X20187-6126 上传时间 2018-6-28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县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6-28 浏览次数: 222 字号:[ ]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曹县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单位、部门:

《曹县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7

曹县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

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同意河北省大名县等135个县(市、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发改就业〔20171848号)精神,我县被确定为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县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新格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自主创业与政策推动相结合,鼓励支持返乡人员领办创办企业、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参与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全面激发返乡人员返乡创业热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促进民生改善、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 

二、任务目标

围绕全县“13352”发展战略、“一区九园”产业规划,按照“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工作思路,坚持返乡创业与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电商经济相结合,进一步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大力发展归雁经济,全面激发各类人员返乡创业热情。2018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7000人以上,培育返乡创业典型80人以上,新增返乡创业人员5000人以上,辐射带动20000人(次)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发放创业贷款8100万元。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优化返乡创业环境。放宽新兴经济领域政策限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探索对返乡创业实行“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着力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县发改局、县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等负责)

(二)争创省级创业型城市。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扶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和环境,到创建期末,创业活跃度达到15%,创业活动成功率达到70%,创业服务率达到80%,创业环境满意度达到80%以上,就业贡献率年均达到10%以上。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做好评估各项准备工作,现已通过省有关部门评估验收。(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工商联等负责)

(三)完善返乡创业服务站功能。新建27处县级返乡创业服务站。重点完善现有服务站功能,不定期组织活动,动员返乡创业;抓好服务站与当地商会、招才引智工作站的融合,依托服务站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返乡创业等活动。健全创业项目库,完善曹县籍在外成功人士动态数据库、高端人才智库和微信群,有针对性地开展返乡创业工作。努力实现每个服务站每年要引进三个以上返乡创业项目,累计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县人社局、县招商局、各乡镇办事处等负责)

(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县农业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等负责)

(五)鼓励和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引导鼓励曹县籍在外成功人士参与家乡电商发展。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把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列入我县重点产业人才培养序列。为引进高层次电子商务人才提供人才入户、安家补贴、财政奖励等政策支持。(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电商服务中心等负责)

(六)打造高标准返乡创业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返乡创业示范基地,汇聚各方力量合作搭建全要素、全创新链资源集聚的返乡创业服务平台,实现科技研发、专业知识、工匠技能合作共享,树立区域、高校、企业联合创新发展模式。巩固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落实扶持政策,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财务咨询、跟踪扶持等服务,提升创业承载能力。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孵化能力,2018年底前建立至少1处市级返乡创业园(基地),5处县级返乡创业园(基地)。鼓励支持通过盘活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厂房楼宇、过剩商业地产等方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返乡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创业场所。(县开发区、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审计局等负责)

(七)组织返乡创业研讨活动。每年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县授课、研讨和指导,学习返乡创业先进经验,研究归雁经济发展趋势,组织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增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县人社局等负责)

(八)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坚持返乡创业与招才引智并进,树立全球视野,整合曹县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资源,聚集一批推动我县创新发展的高精尖人才,补齐补强人才短板。依托返乡创业服务站,在条件成熟的城市设立招才引智工作站,多方做好服务对接,打好亲情牌,搭好创业舞台,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带项目、技术和资金返乡创业。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曹县籍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回家就业创业,为返乡创业、招才引智提供人才储备。(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负责)

(九)加强创业培训。对返乡创业人员和吸纳的就业人员,提供每年1次免费培训服务,举办4次针对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的创业培训;全年开展创业培训40期,培训2000人,争取参训合格率超过90%,创业成功率超过80%。(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负责)

(十)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从全民创业基金中专项列支100万元,用于返乡创业服务站建设运营、返乡创业服务站座谈会等相关活动。全面落实各类返乡创业人员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力度,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返乡创业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减免的,可给予一次性2000元—3000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负责)

(十一)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规定给予贴息。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创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依托信用信息,科学评估创业者的还款能力,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降低反担保要求或取消反担保,健全代偿机制,加大对创业企业的融资支持。深化银企对接合作,探索实行投贷联动、股债结合,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发挥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以及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市场化长期合作关系,灵活高效满足创业融资需求。(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县金融办等负责)

(十二)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返乡创业人员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逐步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并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对返乡创业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后符合救助条件的生活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人员的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义务教育,依相关规定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房管局等负责)

(十三)落实用地政策。返乡创业项目利用现有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现有制造业企业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增加返乡创业产业设施和经营场所,其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在不得分割转让的前提下,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在不低于土地取得费、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前提下,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和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返乡创业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容积率的部分,不增收土地价款。(县国土局等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县人社局发挥牵头作用,返乡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返乡创业工作。

(二)强化调度考核。将返乡创业各项指标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度,年终考核评比表彰。每年召开两次返乡创业服务站站长会议,调度安排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对成绩突出的,推荐主要负责人在群团组织和招商局挂职,对连续两年考核后三名的或不称职的服务站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

(三)完善工作机制。在建立曹县返乡创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完善人员配置,制定返乡创业工作制度、返乡创业工作推进方案和返乡创业工作三年行动规划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加挂返乡创业服务站牌子,与人社所合署办公,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程服务。

(四)创新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特别是为村平台、网站、“大美曹县”微信公众号、“曹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通过典型事例说法、集中发放补贴活动、致返乡人员的一封信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返乡创业政策、创业故事。利用中秋、春节在外务工人员返乡高峰时间段召开返乡创业大会、返乡创业农民工代表座谈会、返乡创业服务站站长会议等,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返乡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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