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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菏泽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5-30 浏览次数: 94 字号:[ ]

关于印发《菏泽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菏农普办字〔2016〕2号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广新局,市直有关部门,市直有关新闻单位:

    现将《菏泽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8月10日

 

 

菏泽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农业普查、支持农业普查、配合农业普查的良好舆论环境,确保农业普查顺利进行。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根据《山东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山东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鲁农普办字〔201613号)精神,结合菏泽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农业普查宣传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15年党中央做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战略部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冲刺阶段之际,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此次农业普查,农业普查获取的资料既是对“十二五”时期“三农”发展成果的检验,又作为“十三五”规划开启的基础,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次农业普查将涉及我市每个县区,普查对象覆盖250万农户,需要动员5万多名普查人员,做好农业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对于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开展农业普查宣传的目的

    农业普查宣传动员的主要目的是让社会各界理解、重视、支持、配合农业普查,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普查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普查结果对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并认真履行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广大普查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普查;通过宣传动员,使每个普查对象清楚按时、如实申报和填写农业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提高支持普查、配合普查的自觉性。

    三、农业普查宣传的重点内容

    农业普查宣传动员要围绕《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市农业发展处于重要的转型升级阶段,通过农业普查全面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业生产新情况、农村发展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找准农业农村发展的差距和短板,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主要特点。普查对象涉及面广:包括全市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街道。普查范围数量大:全市168个乡镇(街道)、6000多个村(居)委会、250万农户。普查内容多: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12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三)大力宣传农业普查调查方式的创新。这次农业普查改变了以往手工填写普查表的调查方式,由普查员手持智能移动终端入户登记、乡镇和有条件的村采取联网直报、农作物播种面积采取遥感测量等新技术手段,提高普查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大力宣传依法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成败的根本。通过宣传,引导所有普查对象依法按时、如实申报和填写普查表。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五)大力宣传普查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这次普查工作任务重、调查难度大。要善于总结普查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宣传推广,促进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深入挖掘并大力宣传敬业奉献、创新尽职的普查工作者,充分展示普查工作者的精神面貌,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和普查工作者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四、农业普查宣传的阶段安排

    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动员要结合普查各阶段的任务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6年)。集中宣传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报道普查重大活动;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大规模宣传安排在20169月至201612月,其中201611月,将开展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将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

    (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171—5月)。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于在普查中发现并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达到惩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

    (三)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阶段(20176—12月)。抓住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的时机,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我市农业发展、农村改革成果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五、农业普查宣传的组织领导

    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由菏泽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菏泽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农业普查作为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政策宣传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地方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宣传,确保各阶段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各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策划,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客观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工作者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县区普查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工作。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要充分运用先进通讯手段,利用微信、微博等形式广泛宣传。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制作播出公益广告,组织创作一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本地特色的文艺节目,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动员。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活动,设立户外广告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使用宣传车和广播喇叭等形式,深入农村基层进行宣传,扩大农业普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要选调政治觉悟高、协调能力强、精通业务的人员负责宣传工作,为扎实开展普查宣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附件1:菏泽市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宣传活动安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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