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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X20183-5469 上传时间 2018-3-26
曹县招聘应急处突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3-26 浏览次数: 1118 字号:[ ]
 
为加强我县社会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40名应急处突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负责全县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治安巡逻,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 岗位及人数
岗位1:招聘人数20人;岗位2:招聘人数20人。
()以上岗位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男性,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2000年4月13日至1990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录取;
4、具有曹县常住户口;
5、身高170cm(含)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等;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
2、优秀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其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8号窗口
3、携带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户口本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录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人民警察纪律知识、政治理论知识,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和自我控制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需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体能测试费、体检费自理。
(四)政治审查、体检和公示
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公安机关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相关情况进行政审,因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等额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参照招考
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
()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签订合同后派遣到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因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
1、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为1300元。试用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1600元。
2、按规定统一缴纳保险。
3、统一提供执勤服装,集中食宿。
咨询电话:0530-3333329
曹县招聘应急处突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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