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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3-7 浏览次数: 419 字号:[ ]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菏政办字〔201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结合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坚持以进一步深化“一案三制”建设、着力提升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 以不断完善“三步工作法”工作推进机制为抓手,以“一网六库”建设为突破口,突出“机制完善、源头治理、联防联控”等重点工作,立足“七个致力”,更加注重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致力于制度规范,努力构建政务值班工作体系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全市开展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情况专项抽查活动,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使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其运转枢纽作用,做到职责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二)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精心组织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确保值守到位、联络畅通。公安、消防、民政、安监、住建、城管、交通、卫计、环保、地震、气象等部门单位,要强化值班力量建设,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反应迅速、应对有力。
  (三)持续推进值班规范化建设。出台《菏泽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标准规范》,从值班室设置、值班员选配、值班制度规范等方面入手,推动各级各部门不断提升值守应急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着力构建岗位职责明确、值班保障有力、工作制度固化、工作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到位的值班工作格局,确保政令畅通。
  (四)开展将基层应急管理嵌入行政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进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形成应急管理与减灾防灾、综治、维稳、治安等一体化的工作格局。
  (五)启动县区视频点名工作。待省对市视频点名规范下发后,及时启动县区视频点名工作,建立视频点名规范,加强工作交流,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工作实效。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六)严格落实领导同志外出请假制度。各级各部门充分认清外出请假制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依托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软件系统,进一步规范请假流程,严把报送质量,确保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二、致力于机制完善,努力提升信息报告水平
  (一)制定出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谎报、瞒报或轻报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信息报告体系。探索建立公安(110)、消防(119)、卫计(120)等重点单位信息报告新机制,进一步拓展突发事件报告渠道,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报告新框架,不断增强第一时间获取信息、核实信息、报送信息能力,确保重要敏感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公安、消防、安监、卫计、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充分发挥接触现场早、覆盖面广、反应灵敏、手段先进等优势,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重要信息的收集报告,实现信息共享。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报告“传统方式”与“网络方式”双轨机制。依托新技术、新手段,加强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线索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信息,着力提升突发事件现场文字信息和音视频信息报送能力。
  (四)积极推进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以及事故、灾害易发多发地区要建立健全信息员队伍,夯实基层信息报告工作基础,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县区要加强对基层信息员工作的研究分析,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员搜集、分析、报告工作流程,简化基层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报送时效。
  (五)注重抓好重要敏感信息报告。制定出台《紧急敏感信息报告范围标准》,严格落实紧急敏感信息报告规定要求,加强对重要信息的分析研判,防止出现紧急敏感信息漏报迟报。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要求核报的信息,要通过各种渠道迅速核实,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三、致力于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努力提升综合协调能力
  (一)强化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健全应急联动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法律法规和资源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整合应急资源,实现相关应急平台对接,形成应急处置工作整体合力,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强化各类专业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救援反应速度和技战术水平,确保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强化信息沟通机制建设。健全联席会商制度,夏季、冬季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及时召开应对极端恶劣天气会商会,共同研究应急联动工作的重大决策,互通工作开展情况。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各联动成员单位要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及时准确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主动向需要协同联动的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应急信息,确保各种应急信息快速传递、资源共享。
  四、致力于应急预案预警体系建设,努力提升防控能力
  (一)持续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开展对县区专项应急预案修编情况专项抽查活动,进一步规范预案编制程序和内容,不断提高预案质量。完善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不断提高应急演练的深度和广度,将易发多发频发突发事件、重大风险隐患、高风险地区、高危险领域以及基层组织作为应急演练的重点,加强综合性演练和跨区域联合演练。今年重点组织开展道路交路、防汛救灾、环境污染、畜牧疫情等市级重点演练以及桌面演练、“双盲演练”。市政府应急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自然灾害信息报送与处置演练,规范报送的流程、内容和要求,检验菏泽市应急指挥平台应战指挥运行状况。
  (二)持续提升突发事件风险管控能力。深入开展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检疫、社会治安、网络安全等各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形成全方位、多层级、立体化的风险管控体系。以“一网六库”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评估标准规范,强化对重点防护目标、危险源、隐患点、重点人群的分类识别和排查登记,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逐步实现风险隐患全覆盖、全过程动态管理。切实抓好突发事件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各类重大风险和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
  (三)持续推进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大资金保障和科技支撑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增强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突发事件预防监控能力。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发布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信息员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精准预警能力。
  五、致力于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一)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协调推进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加强对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联络沟通,做好市政府第三届应急专家组换届管理和服务保障。积极推进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应急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特别是乡镇要按照“九有标准”持续推进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
  (二)深入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应急平台功能,注重智能化开发应用,积极推进业务功能向移动端迁移,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全市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标准规范和应急平台服务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市、县区专业部门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市、县区及部队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联动。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研究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细化完善应急物资生产、采购、收储、轮换、调用机制,统筹全市应急储备物资工作。完善市、县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安全生产、地震救援、防汛抗旱、环境应急处置、交通通信保障、医疗卫生救援、粮食保障、应急供水等专业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建立健全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动态管理。
  六、致力于宣教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协同防范能力
  (一)深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9月份继续开展好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月活动,积极推进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畅通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传统和新媒体渠道,介绍普及应急知识,宣传应急预案,推进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援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好《菏泽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积极拓展信息来源和辐射面,不断提升动态质量。组织好市政府网站应急模块信息更新、发布工作。
  (二)积极做好应急培训工作。计划4月份举办一期应急管理师资培训班,组织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业务水平,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提高驾驭风险本领。
  七、致力于加强调研考核,努力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合力
  (一)加强专题调研。围绕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应急队伍建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和难点,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贴近实际,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化应急管理双考核。突出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应急管理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优化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标准,统一标准尺度,严密组织好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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