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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曹县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2-9 浏览次数: 1236 字号:[ ]

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曹县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曹县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曹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9

 

曹县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巩固和深化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成果,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全面完成复查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级园林城市复查要求,针对我县省级园林城市复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在此基础上,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复查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县园林绿化工作成果,提高全县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促进曹县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复查。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省级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领导,成立曹县省级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长:梁惠民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赵洪军 县政府副县长

    员:    县住建局局长

          陈观海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师祥体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宇雷   县环保局局长

          刘存华   县卫局局长

          孔繁星   县文体局局长

          张世珍   农业局局长

          路成杰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振   县林业局局长

          安森立   曹城街道委书记

               磐石街道书记、主任

               菏街道委书记

          张凡勇   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朱峰兼任,具体负责曹县省级园林城市复查各项工作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8年2月-3月)。县政府成立曹县省级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各责任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印发《曹县省级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复查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广泛动员、营造氛围,组织落实各项复查任务。

(二)自测评估及初步整改阶段(2018年3月-4月)。根据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和复查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我县达标情况、完成情况自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间。各责任单位将自查报告于4月底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准备迎检阶段(2018年5月-8月)。各责任单位完成复查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台账资料准备工作,并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相关材料进行梳理 。

(四)迎接省住建厅复查阶段(2018年9月)。根据省住建厅复查工作计划安排,召开县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复查工作任务,做好省级园林城市复查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复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实行复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复查。

(二)密切配合,完善资料。资料准备工作是复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要严格对照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指标责任分解统计表(详见附件)认真梳理工作内容,做好自检自查和相关台账资料准备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复查工作有关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市复查工作的资料汇总上报和整理编辑工作。

(三)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需要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各相关单位、新闻宣传部门要根据复查工作要求,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度。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电台、户外广告、公交车车体广告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复查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复查工作有关情况,动员全市市民参与到复查工作中来,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8年曹县省级园林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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