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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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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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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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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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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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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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法规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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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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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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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主要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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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挂号,就诊、取药、交费等事项的流程与服务地点、网络及电话挂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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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示牌/电子屏/网络介绍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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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专家号方式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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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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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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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主要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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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的服务流程、医保和新农合住院须要的证件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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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面对面告知、书面介绍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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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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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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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和新农合范围内可以报销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和药品,合公示内容符合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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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示栏/书面介绍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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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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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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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之外,当前还能提供的特需服务和自费医疗保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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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示牌/电子屏/网络介绍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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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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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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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急危重症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优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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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窗口的显著地方以公示牌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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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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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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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厅设置咨询服务台,可获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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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用设置咨询服务台,提供面对面的咨询服务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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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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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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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咨询服务热线,为保健对象提供问诊、母婴保健等健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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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海报、公示牌、宣传折页、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咨询服务热线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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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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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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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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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法》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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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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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对象、就诊者提供妇幼保健、常见疾病防治、合理用药等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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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文字、图片、影视、讲座、大课堂、健康教育处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面对面咨询等多种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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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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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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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的要求、内容或者复制服务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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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病区、医务管理部门和病案管理部门以公示牌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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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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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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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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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病情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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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患者进行手术治疗、有创伤性诊断(治疗)、中晚期引产、产前诊断、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以及特殊检查(治疗)前应履行的告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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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提供查询服务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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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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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诊疗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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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接受重症监护(ICU)、介入/有创诊疗、手术治疗、血液净化、高值(千元以上)费用项目等特殊诊疗的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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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面对面告知,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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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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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查项目的预约与报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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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临床检验项目的预约流程、检验前注意事项、检验地点与报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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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或印刷在检查单的背面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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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辅助检查项目的预约流程、检验前注意事项、检验地点与报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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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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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非常规临床检验项目前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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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非常规临床检验项目前的检查须
知及注意事项与报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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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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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辅助检查项目前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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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心电图、超声、造影、CT、MR等辅助检查前的检查须知及注意事项与报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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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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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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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医疗纠纷调处的程序和相关职能部门电话和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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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形式在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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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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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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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查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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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各种收费项目的查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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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示栏/电子屏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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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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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服务项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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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批准的各种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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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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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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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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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药品通用名、生产厂家、剂型、规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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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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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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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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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医用耗材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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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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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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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和查询制度;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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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用提供查询服务,并能提供费用清单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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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部、总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计 价 检
〔2002〕2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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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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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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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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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各级保健机构认为属于政务公开需要公示的其他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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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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