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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上传时间 2017-11-30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 1814 字号:[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目录

一、 组织机构

(一)基本情况

    工作机构: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办公地址:曹县赣江路19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30-3319836

传真号码:0530-3211439

电子邮箱:cxwsjbgs@126.com

邮政编码:274400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与信息工作。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和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监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标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全县国内交通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落实省、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有关规范、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公立医院委员会日常工作。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山东省药品增补目录,执行国家、省、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有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

8、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及综合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行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国际交流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

15、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6、拟订全县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指导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中医药管理局)设8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医政医管股、疾病控制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股、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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