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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上传时间 2017-11-30
人社局信息公开目录(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 2081 字号:[ ]

县人社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定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定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拟定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 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派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专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和督办等事项;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编制本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联系人:李更   联系电话:0530-3211741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落实;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确认、资格审查等工作;负责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博士后工作站的推荐及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人:李昌松   联系电话:0530-3398085、3398090

(三)工资福利和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县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及工龄确定工作;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人:孔爱巧、杨卫军   联系电话:0530-3398099、3219622

(四)规划财务办公室

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援贷款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编制本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人员编制计划及机关事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平台规范化建设及乡镇办事处基层人社所日常管理。

联系人:袁肇飞   联系电话:0530-3398076

(五)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公室

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承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员、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仲裁员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街道(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有重大影响的群众性突发事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对全县劳动合同解除及备案;承办菏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530-3226453、3398019

(六)劳动监察大队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联系人:陈振亚   联系电话:0530-3398059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事业单位人员招聘。

联系人:吕银信   联系电话:0530-3398033

(八)人事考试中心

各类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证书办理,考试政策咨询。

联系人:吕银信   联系电话:0530-3398033

(九)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负责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发放、变更、年检等管理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养老保险资格的审核、办理以及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参保职工数据库,记载、管理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依法督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和自由职业人员依法参加养老保险;依法征缴全县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费,并对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督导、稽核;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核算、管理;汇总编制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正常调整和按时足额发放工作;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参保职工因病或因工死亡丧葬抚恤费、遗属一次性救济费、个人账户余额、遗属定期救济费的审核、审批及相关待遇的支付工作;负责企业参保职工退休申报、核算以及养老待遇的核算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供养直属亲属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联系人:魏东生   联系电话:0530-3312233、3398017

(十)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信息统计和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依法监督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拟订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等。

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等。

联系人: 袁国强  联系电话:0530-3239506

(十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一、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负责对本县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资格审查和指导监督。

三、负责办理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证书的购置、发放和监管。

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五、推动开展全县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联系人: 杨松岭  联系电话:0530-3398018

(十二)信息网络中心

负责局门户网站建设及维护,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的增加及信息维护,社会保险参保职工的增(减)员及参保人员信息完善维护,社会保障卡的办理及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电话咨询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工作。

联系人:李更   联系电话:0530-3398000、3398021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拨付和养老保险档案的记载、管理工作,具有编制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以及指导、协调、督查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及参保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审核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养老金待遇。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办理参保职工因故死亡后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申退.

联系人:谢军   联系电话:0530-3398077、3398069

(十四)人事档案股

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主要是由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在培养、选拔和使用人员的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是个人经历、学历、社会关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奖励处罚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档案托管及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保管;档案查阅,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各类政审、证明材料出具;为升学、就业的人事代理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出具各类证明: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政审证明等。

联系人:高大元   联系电话:0530-3398030

(十五)失业保险事业处

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职责。

联系人:祝进良   联系电话:0530-3398068

 

(十六)医疗保险事业处

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办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的申报、审核;办理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年审结算;办理参保单位、职工停保、续保及保险关系转移等业务工作;负责参保单位保险费的征缴和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催缴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金的收支、核算及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定点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与定点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并做好定点机构的信用等级管理工作。

联系人: 张功臣  联系电话:0530-3398031、3398011、3398020、3398087

(十七)工伤保险事业处

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负责工伤保险费的申报、征缴、清欠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信息管理、政策咨询;负责工伤职工待遇的核定、调整和及时支付;负责工伤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及认定工伤。

联系人:金鲁平   联系电话:0530-3398078

(十八)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负责人才引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大学生报到、落户;档案转递;人事代理相关业务;“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管理。

联系人:蓝凯   联系电话:0530-3226453、3226452

(十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申请与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以及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等工作。

联系人:荣世亭  联系电话:0530-3398085、3398086

(二十)劳动就业办公室

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年度就业创业培训计划;负责学校、专业、讲师等培训资源的协调配置;负责对定点培训机构的开班、授课、结业(鉴定)等培训过程及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管,对培训机构上传的结业人员资料进行条件审查;负责对受训人员回访;负责各类培训补贴审核发放;负责定点培训机构的资格申请上报管理工作。负责对乡镇(办事处)人社所报送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人进行系统信息维护、材料完善并送查征信, 联合经办银行对征信合格的贷款人进行贷前考察;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小微企业贷款人材料上报菏泽市担保中心审批,审批合格的转交经办银行办理放款手续;对征信不合格的贷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解释工作。负责贷后的跟踪服务和贷款回收工作;负责相关材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联系人:赵庆鸿  联系电话:0530-3398077、339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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