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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上传时间 2017-11-27
曹县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7 浏览次数: 1572 字号:[ ]

曹县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

一、主要职责

(一)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基础研究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办法。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

(五)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归口管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农业良种产业化项目。

(六)组织申报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级科技经费的配置建议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

(八)制定科技成果推广办法,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十)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组织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承担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县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

(十二)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全县科技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县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研究确立县知识产权发展的重大事项;指导监督县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实施县知识产权人才工程。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科学技术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信息、宣传、信访、保密、督办、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局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经费的财务管理与监督;编制和管理机关与直属单位的基建计划,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检查科技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和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承办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事宜;承担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县科技培训工作;拟订全县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承担技术市场的表彰奖励和统计工作。

    (二)发展计划股

草拟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并实施综合性计划,综合协调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和管理;组织实施科技综合性示范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和科技服务企业行动;负责本局管理的科技三项经费的配置使用,协调县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草拟县级新产品和中试产品的优惠政策,负责科技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组织科技创新方法研究、应用与推广;承担工程技术研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县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政府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参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县国家、省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三)农业基层股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全县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的有关规划和政策,促进科技兴农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发展的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农业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工程;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点工作;组织实施农业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管理全县农业高新技术开发示范区;推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协调科技对应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社会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星火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与开发,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科技进步。

   (四)技术市场成果股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研究拟订科技成果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等政策和管理办法;编制并组织实施县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负责国家及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负责国家及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负责技术出口的审查和科技保密工作。

服务对象

个人 企业 事业 行政机关

主题分类

政府组织

发布单位

曹县科学技术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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