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营业税申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符合办理营业税申报条件的纳税人
办理材料:
1.服务业、建筑业、娱乐业营业税纳税人,应报送《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2.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应报送《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3.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人,应报送相应纳税申报表。
办理地点:
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联系电话:
0530-5928592
办理流程:
纳税人上门申报--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符合条件受理申报--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申报表盖章
表格列表:
1.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2.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