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次派遣 (一)范围:离校时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人社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又落实单位的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毕业生持接收单位和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协议书或接收函、报到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办理二次派遣。出省就业的需持以上材料和生源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退函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办理。 二、调整改派 (一)范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因特殊情况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需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二)办理程序: 1.毕业生持报到证、原单位解约函和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加盖接收单位所在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到生源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促进科办理调整改派。 2.出省就业的持以上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办理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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