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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须知
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携带材料:
(一)《聘用外国人申请表》三份; (二)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申请函(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三)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外国人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工作经历、须中文打印的、用人单位盖章)(学历指本科以上,如是外文需提供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七)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种证书、应有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拟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资历证; (八)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告; (十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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