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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须知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6-21 浏览次数: 2827 字号:[ ]
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补领
事项类别:
  其它类
办理机构: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申报范围:
  遗失补领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办理程序:
  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对户口后,在派出所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所需资料:
  《居民户口簿》、丢失身份证情况说明。
承诺期限: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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