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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须知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5-21 浏览次数: 2757 字号:[ ]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申报范围:
  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二代证”手续后,公民凭“二代证领取凭证”及户口簿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并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交纳10元的证件工本费。
所需资料:
  居民户口簿、“二代证领取凭证”。
承诺期限:
  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收费标准:
  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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