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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阳光基金”办事指南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4-21 浏览次数: 1960 字号:[ ]

事项名称: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
设定依据:
  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项目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0-14周岁、具有中国国籍的家庭贫困的需要手术治疗的先心病儿童。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2.病情证明材料:须提供最新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等)复印件。
  3.以上证明材料另附,与本申请表一起申报。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备份。
办理地点:
  菏泽市红十字会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05626158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报资料须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审核后逐级报省级红十字会终审,省级红十字会将相关信息报中国红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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